沈阳辉山经济开发区位于沈北新区东部,占地89.8平方公里,人口5万人,自2002年1月28日成立,起初成立时为辉山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
规划为国家农产品加工区、科学城、农业高科技产业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区等五大功能区。目前入区企业已经达到390家,构筑了乳品加工、粮油加工、畜禽加工、果蔬(饮料)加工、生物制品加工等五大主导产业,已经成为全国最的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1]
沈阳辉山经济开发区经由沈阳辉山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上的多年发展,规划面积由最初的12平方公里增加至89.8平方公里,是国家农业部首批命名的“国家级农产品深加工示范基地”、国家科技部和辽宁省政府批准的“东北亚农业科技成果创新与转化基地;是辽宁省唯一省级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农产品深加工示范基地,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和区县级行政管理权,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经营。
2013年1月,国务院同意沈阳辉山经济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达的关于国家级开发区的优惠政策文件精神,沈阳市辉山开发区获批后将在组织管理、金融支持、用地支持、外资审批等方面取得特殊扶持。如:在管理方面,根据国办规定,国家级经开区行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职权;在金融方面,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内基础设施项目及公用事业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在土地方面,国家级开发区可以单独组卷逐级上报国务院审批有关国土事宜等。 2013年1月24日,记者从沈北新区获悉,国务院同意沈阳辉山经济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这是近10年来,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区县。辉山经济开发区的成功晋升,对实现沈北新区“二次飞跃”、深化沈阳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加速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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